翁同龢賞花翎,為一種慈禧太視為「己人」的表示,較尋常寵遇,有更深的涵義,令人刮目相。其正月廿九日記賀禮云:
曾劼剛送皮冠一、假珊頂一、玉翎管一、翎一;醇王送玉翎管一、翎一;慶王送翎一;伯王送意,英祥送翎一、玉管一;福中堂翎一、玉管一;麟芝庵意;馬德春亦送翎一、翠管一,還。
在取予間,翁同龢很有分寸,醇王所送,有長者賜意在內,當接受;慶王所送禮並不重,無不收理;但伯王及麟書送意,在旗人為晚輩向尊長賀喜的表示,故非璧謝不,此外則情,曾國藩長子紀澤,與翁同龢相當投機,故所送四色全收,實亦有為君擇賢的籠絡意,曾紀澤非翌年四月不永年,則在翁同龢的支持,必將在總署「當」。福錕雖為熟人,情並不深,故僅受花翎辭玉翎管。馬德春花翎外又送翡翠翎管,禮物最重,翁同龢「還」,因為此人開木廠;當時的木廠,專門承包宮殿、修陵寢等等「工」,馬德春是個富商。
相形,翁同龢的意,更顯李鴻藻的落寞。他的本職是禮部尚書,因鄭州河工日久無功,了革留的處分。鄭工合龍,回京供職,處分並未撤消,不意因司員繕具婚前期告宗廟的日期,……(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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