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求和終得和 羅曼諾夫報告

俄國史學羅曼諾夫,根據俄國財政部秘檔,有一部關於中俄密約及中東鐵路建造經過的著,其中譯本名為「帝俄侵略滿洲史」,於民國廿六年由商務印書館版,謂當中俄密約簽訂翌日,微德曾向李鴻章致送一項文件,名為「俄華銀行議定書」,內容:

為便於東省鐵路涉進行,俄華銀行董會決定列諸:

(一)撥三百萬盧布,為業進行方便耗費。

(二)該款不移別,其途分配:

甲、在清帝業已降旨允將鐵路租借權由俄華銀行承辦,李鴻章又書面文件證明其同意於租借合同主條件時,撥付一百萬盧布。

乙、在租借合同業已最後簽字,鐵路路線,又經中國官方正式確定時,再撥付一百萬盧布。

丙、鐵路完全築時,再撥付一百萬盧布。

(三)該款由吳克托穆王爵與羅斯特坦先生,根據二款所開條件分配,並對負責。

(四)該款由新立東省鐵路公司支,為築路費一部分。

這筆專款在「東省鐵路公司」支項目中,稱為「滿洲調查費」;存貯於銀行的戶名,則稱為「李鴻章基金」。三百萬盧布,約合一百五十萬元,光緒廿二年至廿八年,此項基金一共支過五次,總計約一百七十萬盧布。……(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

羅剎行目录+书签膠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