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獨坐看雨」 「喜極」之後

四月二十五日另字記徐致靖封奏:保康有為、張元濟、黃遵憲、譚嗣同、梁啟超。此一奏摺為翁同龢被逐的一個決定的因素。今發其覆,須先引康有為敘,其編年譜云:

(四月)二十五日忽為徐學士薦備顧問,奉旨茲於二十八日預備召見;二十七日詣頤園,宿戶部公所。

二十八日早入朝房,遇榮祿謝恩,同對,與談變法。榮入對,即面劾吾辯言亂政矣。吾入對……

照此記載,是個別召見,即所謂「獨對」;康有為謂「同對」,乃新進士不諳朝廷體制,因誤書。據康記,獨對逾十刻久。退後,遇李鴻章因蒙賞寶星謝恩,與軍機同,將其見聞告康有為。康記云:

李合肥……對我嘆惜,謂榮祿既在面前劾我,又告剛毅,賞官勿予,當予微差抑。問樞臣位置吾時,廖仲山(壽恒)將言賞五品鄉,剛毅班在前,請令在總理衙門章京行走。蓋屈辱我。

此記信。凡特旨召見奏對稱旨,其人一時無適當缺補者,皆視其原來的品秩身分,賞五品「京堂」。康有為原為工部主,應賞五品京官。至於總理衙門章京,與軍機章京相同,皆為「司官級」的「差使」,此所康有為謂為「屈辱我」。

翁同龢所必須在召見……(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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