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山中歲月 身涉是非

至於翁同龢是否已經開復原銜,頗疑問。就那恩諭,應視為開復,但有「著該部及各省督撫迅即查明具奏,欽遵辦理」這個尾巴在,問題就來了。

光緒東華錄三十一年四月:

乙卯(十三日)允周浩請,予戊戌案內已革湖南巡撫陳寶箴開復原銜。

周浩非「該部」(吏部)堂官,亦非「該省」(陳寶箴原籍江西)巡撫,殆為御史。此例言,須有人奏請允准,方為開復。

「關外本清史稿」卷二十五「宣統皇帝本紀」,宣統元年三月己巳:

詔復前戶部尚書立山……太常寺卿袁昶原官,並賜謚。

此為昭雪庚子年所殺「五忠」,原本不在「戊戌案內」,但「戊戌案內」革職禮部尚書李端棻,則在同年十月癸卯,有此記載:

復前禮部尚書李端棻原官。

此亦為有人奏請所獲的結果。於此更證明,雖有光緒卅年五月的「恩諭」,但必須「查明具奏,欽遵辦理」,同時竟無一省查報,似乎表面有此「恩諭」,實際慈禧餘憾未釋,各省督撫怕,不敢查報。當,主的是案內斥革人員的屬膽,不敢陳情;方吏就落省了。

翁同龢是否已開後原銜,尚疑問,則所謂賜謚「文恭」,就更談不了。今按「常(孰)昭(文)合志」翁同龢傳云:

宣統元年,吳中士……(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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