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人热衷讨论人权高主权,是主权高人权。其实,不唯国有主权,每一位国民有主权。且,体主权是否沦陷,更是人人最面的精神件。
所谓体主权无外乎两:一是“物”;二是“己”。
“物的主权”,十八世纪的欧贤良已有精彩论述。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有关物权的至理名言——“风进,雨进,国王的卫兵不进”;国政治活动詹姆斯·奥蒂斯反政府的任意搜查令的慷慨激昂——“一人的住宅就是他的城堡,他安分守己,他在城堡就应受像王子一的保护”。
至“己的主权”,则包括体的身体治(行动由)与精神治(思由)。
一定条件,无论“物”,是“己”,两主权具有某让渡:通谈判你变卖房产,替人工、听人差遣,甚至接受有关思与行的培训等等。但是,人希望己因此变奴隶,既失了“物的主权”,失了“己的主权”,了“公无”代一无所有的“新人”。
最常见的情形是,人敏锐拥有“物的主权”,无视己的思与行彻头彻尾的沦陷区,就像汉娜·施密特,电影《朗读者》的纳粹女守。法庭……(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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