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入客厅前,普瑞斯又被搜了一次身。一次搜身细致,从每隐藏刀或匕首的方被摸了一遍,连鞋底放。
随他在厅中见了击败公爵联军的人——灰堡四王子、边陲镇领主,及新的西境执政,罗兰·温布顿。
名王子有着一头象征王室血脉的灰色长,面孔十分年轻,顶二十岁。他有束,有佩戴任何冠冕。握着鹅毛笔的手指修长,同的,在他手不一枚珠宝戒指或指环,就连手链有——在贵族中十分罕见。
“普瑞斯·迪萨,麋鹿伯爵的骑士?”罗兰靠在椅子,翻着手中的名单。
“是的,殿。”普瑞斯单膝跪。
他现在很难相信,就是一脸连根胡子不的人,率领一帮矿工猎户,击败盘踞西境已久的莱恩公爵。
“你识字吗?读写呢?站回答。”
“我,殿,是一名骑士最基本的求,”普瑞斯晃悠悠站身,忽有些老骑士被册封灰堡流行文武双全一套,又补充,“我是说,新一批骑士。”
近三十年,武力战功被册封的骑士越越少,其他方面的考量随增。果不提笔写字、阅读公文,很难被领主中。像王的凛风骑……(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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