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球完,杜兰特就像往常一,慢慢悠悠的散步着的前场。
并不是他懒散或者是不愿意参与比赛。
是本就是他的篮球风格。
他的身高太高,不像Yes或者是雷阿伦那的不断移动。
那太消耗体力。
何况在西雅图超音速,需不断移动的球员并不是他,他在比赛中,在Yes的身边,更的是一接应点。
Yes传球了找他就行。
在Yes找他,那才是他需全力挥的舞台。
至找他前的那些间,他根据他己的法,怎就怎,哪怕是在球场散步,在球场休息有关系。
一场比赛最低手三十次,真的不是那完的。
现在他在西雅图超音速已经打了50场比赛,总共手了1600次。
1600次82场比赛算,意味着每场比赛的手次数是19.5次。
在赛季,整NBA,手次数在19.5次的球员,一共是4人。
Yes,科比,詹姆斯,安东尼。
那联盟赛季场均手10次的球员有少?
95人!
整联盟的人数是接近450,就是说,果手次数算工量,他现在的工量比联盟350球员的两赛季的工量!
是什的比赛强度?
哪怕他经常在场休息划水,是相……(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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