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莱克斯,堪萨斯农民子克拉克。
他俩所朋友,追溯那场车祸。
众所周知,在人际往中,一印象往往很重。
克拉克是莱克斯的救命恩人,又跟方的教父关系匪浅。
两人通几次碰面,很容易就产生了感。
面的相处程,更是让他的友谊迅速升温——听有些奇怪。
莱克斯克拉克是什朋友的闭男孩,不缺少共同话题。
所,骄傲负的富二代,与情温厚的农民子,逐渐了挚友。
说,不不感慨一声。
超人似乎总吸引有钱人的注意,从莱克斯·卢瑟布鲁斯·韦恩。
一是的资本,另一是哥谭的人民富豪。
他唯一的共同点,除了富有外,那就是克拉克·肯特关系不一般。
再,超人有老爸是五角楼将军的记者女朋友,简直人生赢模板。
不理解,毕竟献祭了一整星球的同胞,才换份运气。
莱克斯离宅邸,着崭新的跑车肯特门口,按了两声喇叭。
久,挂着两黑眼圈的克拉克就现在他面前。
“车。”
戴着墨镜的莱克斯,扬了扬巴。
“难的周末,你居是在睡觉?不有点精神!”
克拉克苦笑一声,他……(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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