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并不知是哪嘴碎的前报了官,不庭广众,有人被砍倒在,口吐白沫,所谓理王法。
在洛城中,抵是有的。
两皂衣衙役站在阳光威风堂堂,手中的水火棍刚正不阿,有等方别口,何萍就笑了笑,前一步。
“的。”
“我陪你衙门一趟。”
翠绿衣衫的女子笑容平静。
方别在一旁,并有阻拦。
……
……
一行人进入霄魂客栈,关门。
“萍姐不有吧?”薛铃一口提问。
“有什?”方别着薛铃,笑着问。
虽说次分了不五六的间,薛铃其实却感觉有一日不见隔三秋感,支吾了一,又问:“真的有关系吗?毕竟了人命。”
薛铃的担并不是有理的,平常蜂巢杀人,是不留任何柄的,像是方别,每次动手化尸粉毁尸灭迹,真真一点证据不留。
但是次不知身份的刺客——真定义方的行的话,那不顾生死的刺客形容——却死在庭广众,霄魂客栈的门口,一,客栈的女主人,何萍就真的有点不干系了。
人命官司,又有谁沾惹?
“其实你或许不知。”方别叹了口气:“在前,几……(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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