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说,是一变相的承包制。因部分土农人的生活,是由食邑的享有人负责。
总,土兼并,至少在宋的国层面法律层面说,在立国现在的部分期,是被明令禁止的。被兼并土的人口,有国负担。
问题其一,是士夫贪无厌,量侵吞隐瞒耕,本身是一违法,是执法不严,是有追究依据的。
更应该关注的,是即使宋价便宜,量的普通百姓,仍买不或者说不愿意买便宜的土,因此不或者不愿意耕农。
且部分人口中,一部分不有正常收入,不纳税。
最命的是,部分人口,因人的各灾害,在呈逐年扩的趋势。
虽不简单将类人归类失农民,但是肯定不是正常的劳动者纳税人。
部分人平日的产,被勋贵士夫侵吞,部分人遇生存难题的候,则由国买单。
按苏油的法,就是根本的不合理,是人口资源浪费,是国负担隐患。
综所述,或许土兼并不是封建王朝覆亡的本质原因,原因更深一层——贫富差距的极度悬殊,贫困人口的度扩。
一方面是税收减少,一方面是贫者一巨的阶层,国本动摇,那就在……(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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