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易法有三:结保赊请,一;契书金银抵挡,二;贸迁物货,三。”
一条“结保赊请”,就是贷款给有抵财产的赊贷者。
“市易法,听人赊钱。无抵者,三人相保则给,皆息十分二。期不输息外,每月更罚钱百分二。”
是皇族宗室,则不需抵,“三人同保”,经宗正司具身份证明,就获贷款,赊贷额“并息不两月料钱数”。
普通民户,赊贷额更低。
二条“契书金银抵”,是市易法最重的条款。
宋的典卖、抵有保人,故此法称“抵保赊请”法。
契书金银抵的象分三类,一是充市易务的官吏的商人,二是在京诸行铺牙人,三是普通民户。
市易法规定:市易务提举官由朝廷委派,监官与勾官募商人充任,三者“产抵,官贷钱”。
又规定“许召在京诸行铺牙人充本务行人、牙人,内行人令供通已所有,或借他人产业金银充抵,五人充一保。”
非市易务的普通民户,“抵物力少,许令均分赊请”,赊请额不超抵价值。
三条,贸迁物货,其含意则是市易务亲参与是买卖物货,使物货通流,物价稳定,初衷与常平仓法平抑粮价类似。
说白了,市易务就是先……(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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