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份协议效吧,真的是官府签订的正式协议,面的印章是正儿八经的,法律说,肯恩政府真有权力石油权给授权。
虽说协议刚签完,负责签协议的几肯恩官员已经是直接坐了恒人的客轮,带着钱人直接跑路了。
但是,协议却是已经造了既定实。
但是你说他有效吧,很显,迦菲亚帝国是肯定不承认的,肯恩共国是一傀儡国已,平常就算是内部高管的任命,需通迦菲亚帝国的首肯,更别说直接一油田的权给授权了。
此外克鲁尔王国等国肯定是不承认的。
不不重,重的是,恒人己承认就行了!
议进行了区区一,因一纸协议引的争论无果,很的就无疾终了。
议刚结束,迦菲亚帝国就指示了肯恩共国方面,官方宣布签订协议的名潜逃官员犯了叛国罪,并且他签的石油授权协议,违背了的法律,是不合法的,无效的。
克鲁尔王国公使紧接着表态,宣布支持肯恩共国方面的决定,提任何协议需符合法律,不管是法律是国际普遍共同承认的法律。
但是他扯法律的候,恒人的一支三千……(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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