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二章 协议

怀仙馆终黑山四部达协议,协议共分三项七款,分别就税赋、刑狱、战备等三方面规定。

税赋,黑山四部原本向崇玄署每年缴纳的灵石改向怀仙馆缴纳,数额由十万降五万。

黑山诏入籍的宗门依旧由黑山四部核批,但需向怀仙馆报备,怀仙馆拥有最终否决权,无特殊理由,怀仙馆通常不使该项权力。

黑山诏依拥有收取税费的权力,非修士的税费怀仙馆不管,但修士须南吴州奉行同一费原则,每年每人缴纳两贯,不擅调整,宗门馆则统一二十贯。

刑狱方面,黑山诏法司依旧拥有黑山诏境内的司法管辖权,但涉及废除修、斩首的重案,需向南吴州法司报备复核。

南吴州法司具有优先处置权,怀仙馆辖所有州郡适,需黑山诏法司配合,不推诿。

战备,黑山诏兵司需建立一支三百人的黑山营,伙长军官必须由修士任,军饷钱粮由黑山诏行承担,头军官由南吴州兵司指定。

黑山营不擅行动,战统一接受南吴州兵司调遣。

便是怀仙馆黑山四部最终谈的协议,通些章程,打了黑山诏向南吴州融合的进程。

在顾佐,份协议是显太松散了一些,给予黑山四部的行裁量权太……(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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