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唐朝前期的社会经济和课役制度

主经济租佃关系

唐代前期尽管继续实行均田制,主占有土并剥削依附佃客仍是基本的生产关系。在主阶级内部,有官僚贵族主、庶族主、寺院主商人主等。唐初,有的官僚贵族北朝世代做官,田产代代相承。其中有些是前代的赐田,有些则是新贵从李唐政权获的赐田。无论是官僚贵族、庶族主是商人、高利贷者,量购买土。有的人“邸店园宅,遍满海内”。不少官僚贵族主依据官品、勋品从国永业田勋田。所有的主不仅些土佃收租,且使供游赏的园林,情况在长安、洛阳等城市郊区尤普遍。在隋末农民义打击一度有所削弱的寺院经济,随着间的推移又有恢复展,并有日益膨胀的趋势。寺观不仅有常住田,且据均田令受田,更的田产是源施舍。

主剥削农民的主方式是佃收租,吐鲁番区现了不少唐代前期的租佃契约,是盛行立契租佃制的见证。吐鲁番的租契反映,主佃双方农,他往往因彼此受田隔越、经营不便错赁土,有农因贫无力垦租土。此即具有典质的立契租佃。但由此断定,主与佃客间建立租佃关系的……(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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