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律·杂律》中关酒品有“三禁”,分别是“酿禁”“沽禁”“饮禁”。
酿禁,禁止民间酿;沽禁,禁止民间卖酒;饮禁,禁止民间酗酒。
,我晋国有国情在此,就是所谓的“立法严苛,执法宽仁”。面有政绩差,面不至被条条框框逼太狠。具体司法实践,三禁又有新的解释:
酿是非法的,所不被人现就了。
民间不允许卖酒,司马族的皇商族买牌照,摇身一变了“代销”,代皇商企业销售酒水,便不算民间销,合法。
禁止所有人喝酒不的,所年人允许适喝一点,不算酗酒。至“适”是少?就由各的司法部门由裁量。
未年人确实不允许喝酒,又涉及“尊老爱幼”的问题。七十不监,十六不刑,两类人属保护的象,其他群体生冲突,往往是其他群体倒霉。谁的孩子喝了酒,导致身体育了什问题,父母监护人是按律被问责的。
另外,在有权势的加持,世往往又凌驾部分法律,就是三问题了。
被程晋阳一问,崔娘即是又气又笑,连眼泪不掉了。
笑的是,我清河崔氏堂堂五姓,怕你……(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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