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立,李宪忙是脚打脑勺。
首先是集团的情。
虽在集团立前,集团总公司的制度就已经施行了,毕竟有真正的合一,是骨架立了,具体的一些东西,有理顺。
再加集团刚刚立的董。
按照前李宪各业部分的评估,及现有股权重新计算各公司互相持股,集团董的结构已经确定。
按照各业部分的股权,重新计算,李宪人占股百分七十二,集团一股东,有异议。
除此外,北林政府方面持股新北纸业股份,并入集团占股百分十,集团二股东。前借徐茂的一千二百万算入股林翠公司,并入集团,徐茂占股百分九算集团三股东。新北纸业职工工持股百分五。邦业白酒业未其他子公司互相持股,独立公司存在。目前公司股份中邦业政府,朱氏父子分别持股百分二十七百分七,一并新北集团董员。
除此外,集团职工选举张功代表,任职工董。
集团股份的情搞定,董员确定。经投票决议,李宪任集团董长,更有异议。
办法,董一共七人,除了李宪己北林邦业新北工三代表外,……(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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