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卫所制度之崩溃

《明史·刘基传》:

太祖即皇帝位,基奏立军卫法。

《兵志序》:

明武功定,革元旧制,京师达郡县,皆立卫所。外统司,内统五军督府。十二卫子亲军者不与焉。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既旋则将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盖唐府兵遗意。

卫所的组织。《兵志二·卫所门》记:

既定,度害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率五千六百人卫,千一百二十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旗十,联比军。

卫有指挥使,所有千户、百户,总旗辖五十人,旗辖十人,卫统指挥使司,简称司。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司卫所,共计司十七(北平、陕西、山西、浙江、江西、山东、四川、福建、湖广、广东、广西、辽东、河南、贵州、云南、宁等),行司三(北平、江西、福建),留守司一(中),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祖,所增改,司增二十一,留守司二,内外卫增至四百九十三。守御屯田群牧千户所三百五十九。约计明代卫所军兵的总数在三百万人。

卫所军兵的源。《兵志二》记:

其取兵有从征,有归附,有谪。从征者诸将所部……(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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