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律》反馈的信息中,有一处是直接的错误,就是逻辑不通、不证。
其他三处是提示有问题,有像是黎曼猜一,‘存在修正、简化的’,或者是有错误,但研究久结果是帮坏尔斯修正,就等是白费力气。
赵奕兴趣花间,帮坏尔斯修正证明程,他的兴趣是在‘找错’,‘找错’是最容易的,甚至不证明程懂。
一点很重。
懂坏尔斯的全部证明程,不是容易的情,有数就做点评,说懂所有程,需深入研究几年间。
说的是数有研究的人。
普通人的知识量说,全部弄懂坏尔斯写的是什,赋差一些许一辈子不够。
不是说坏尔斯的数力有强,是他了一新的数方法,使证明程变极复杂。
一些方的程省略掉,或者干脆就有思考。
坏尔斯的证明一直存在争议。
坏尔斯一次在牛顿研究所做演讲报告,立刻被指有几问题,他慢慢的做修正,补足了问题所在,但哪怕是完了论文,依旧被指了几问题。
有其他数做研究,慢慢修正、完善了几问题,有的问题有完善、修正,有些方依旧是争论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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