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特·弗朗西斯是理的嫌疑犯,需从两方面解释。他本人,名声远播他的著——依赖他的犯罪描述背潜藏着的犯罪意识。他吸毒,并因此受几月的监禁。他目前并不走红,许导致他社的报复意识。假面些臆测,那,在被害人死前半,文森特留在旅店的指纹体,怎不像是“无的玩笑”。
至二方面,若解释稍有争议。
荡与粗俗不断在人面前展露,使我近乎熟视无睹,因一我仍觉邪恶的东西是有教益的。人被驯服的意识已经软弱近乎病态,有什东西给人足够的刺激,吸引住眼球呢?
文森特的案子显是一的答案,一他本人是理的嫌疑犯。
辛普森的案子是挺完善的例子。它证明了人不仅仅公众人物的花边新闻感兴趣,若他杀了人,那便更加引人入胜了。
一备受关注的人物——昔日闪耀的文森特;两惨无人的谋杀案——毫无疑问是一人所;并非捏造的DNA证据——即便情真的并非文森特干的,那一次媒体宣传,它带的轰动效应是不言喻的。
至汉考克侦探长,则早在几前便嗅了“枚……(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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