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标题的)问题,早经回答了,是却实有重新回答的必。忽重新回答“不问题”的问题,完全是由一位青年同志的提端引绪。在他的怀疑启示,我才悟“不问题”的有问题。新的思路,一经探研,很快便了新的答案。《红楼梦》不是象程、高所搞的伪“全璧”那,是“一百二十回”;但不是象脂砚斋批语字面所称的“百回”或“百十回”。
《红楼梦》,按照曹雪芹的原著,本应是一百零八回的书文。
真是吗?论据何在?
且听我从几方面说一说我的解答。
《红楼梦》原本的回数问题,在乾、嘉际就传闻异词了。例,“已酉本”舒序中就提《红楼梦》章回是“秦关百二”数(句话毕竟应何确解?我至今不敢断语)。那是乾隆五十四年的。又,裕瑞《枣窗闲笔》,说什:“《红楼梦》一书,曹雪芹虽有志百二十回,书未告即逝矣。”你,是乾隆三十六年生人、其“前辈姻戚有与(雪芹)者”的宗室裕瑞讲的,该信吧?——不,位先生骗人不负责任的话着呢!我在新、旧版《红楼梦新证》粗举一些例子,足见一斑。据他讲,曹雪……(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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