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高太尉若在此处就杀了林冲,就一了百了,万吉,完吉,但他什又左右林冲解封府,让滕府尹判决呢?
一,林冲不服,叫冤枉。且,客观说,林冲固不证明己无罪,但高俅证明林冲确凿有罪,难;因此,就此在节堂即杀了八十万禁军教头,他不代,就算他咬定林冲有罪,他推不了草率擅杀的罪名,所,我说,林冲此叫冤枉,是己救了己的命。
二,更重的是,高俅林冲解封府被判决死刑,充满信。知,高俅此人做人够狠,做够绝,果他不确定滕府尹听从他的旨意判决林冲处斩,他一定在节堂前即杀了林冲,至擅杀的罪名,他慢慢摆平,何况今皇正是一被他摆布愚弄的昏君。
既此,既杀了林冲,实现目的,且是借他人手,己落公正公的名声,何乐不呢?
那,高俅凭什相信封府一定遵照他的旨意,判决林冲处斩呢?
因,已是惯例了。我文写的孙孔目孙定滕府尹的牢:“谁不知高太尉权倚势豪强,更兼他府无般不做,但有人触犯,便封府,杀便杀,剐便剐!”
原,高太尉……(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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