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林冲行举止的描写:再穿了白布衫,系了褡膊,毡笠子带,将葫芦冷酒吃尽了。被与葫芦丢了不,提了枪,便庙门投东。
林冲终幡醒悟,梦初醒,彻底绝望,从绝决远。值注意的是此前描写中一再提的林冲的六件身旁物,方有写的,有写的。无论写的是写的,有特别的意义:一,写的有被子与葫芦。但是却是“被与葫芦丢了不”,是否定式的写。什写?那是了写林冲中了无牵挂,身外一丝不挂,身飘蓬,死灰,曾经的在意,曾经的委曲求全,曾经的逆顺受,灰飞烟灭。
二,写了“枪”,且是“提了枪”,是肯定式的写法。与“被与葫芦”的否定式写法明白比:“被与葫芦”是安寝与享受,两象征他与世界谐共处的东西被丢弃;“提了枪”,“枪”是冲突与决杀,一象征他与世界决绝与仇的东西却被握在手中。从此,花枪挑着的,就不再是酒葫芦,是人头了。
三,写了白布衫、褡膊、毡笠子,些是穿了,系了,带,是肯定式写法,并且与被子葫芦形比:被与葫芦,是安居的,些则是行的。它让我……(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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