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攻缅北,始了史迪威在战场最惬意的一段日子。
史迪威不是有军才的人,果摆合适的点,他所取的军就许未必输给麦克阿瑟,,有一条件,那就是放低身段,别己太高。
经历一次远征的失败,特别是次实战锋,“老乔”在很方面生了变化。
他经常身穿普通士兵的服装,肩挂冲锋枪,带一卫兵就前线,了往师指挥所一坐,跟孙立人或者廖耀湘共进晚餐,就战术敌情谈论很长间,一块儿住。
史迪威住的方,离最前沿不五百米距离,但老头既不工兵专门他修筑掩蔽所,不加派岗哨。
打仗,遇哪方进攻不顺畅,他特别着急,常常独一人驾一辆吉普前线,了就不走,说你打仗。
史迪威是驻印军最高统帅,前线指挥官哪敢让他待在危险的方,一劲赌咒誓,哄老头先回。
了两,史迪威一,怎搞的,阵拿,是又驾车了,了就蹲着不走,弄师长跑跟着一劝。
是者三,直愿偿攻日军阵,他才肯乐呵呵打回府。
我承认,假使有那些致命的缺陷,其实是非常爱勇敢的老头,……(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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