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敬福
辽阔的青藏高原。一群藏羚羊在拼命奔跑。它不是在躲避猛兽的追击,是逃避科的围猎。因在那群藏羚羊中,有一16岁的男孩,科叫他羚孩儿。
孩子是在16年前,被一年轻夫妇遗弃在青藏高原的。因他先残疾,一条腿肌萎缩。年轻夫妇,与其让他长了受罪。不早早了。是。他便借着旅游的机,孩子扔了青藏高原,老虎吃了,野狼啃了,毒蛇咬了,他不再管。
是,那孩子却命,被毒蛇猛兽吃掉。却被一刚刚死了“孩子”的羚妈妈叼走了。羚羊妈妈他了己的“孩子”,每汁哺育着他,带着他在山野间奔跑、跳跃,即使在最危险的候,羚妈妈寸步不离他左右。
孩子一长,像藏羚羊一敏捷。虽他的一条腿完全萎缩了,但另一条腿特别粗壮,奔跑手脚并,一口气跑50公,单腿一蹬,跳两米高,在躲避猛兽追击,他总是跑在羚群的前头。羚妈妈他骄傲,所有的羚羊佩服他,因此他了那群羚羊的“头羊”,有“女”追求他呢!
科现他的候,是在一次高原航空拍摄中。科见他带着羚群蹿山跳涧,躲狼群的追赶,感……(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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