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一先生:
首写吗?“拜启”或是“前略”显生硬。“亲爱的纯一”虽很符合我的意,写文字却有说不的害羞。所最终是决定头。哎,明明是我硬你互通书信着,写头就迷糊不行呢。
我你说,写信是了我俩的回忆留在纸。我,是姨妈给我了结婚前姨父写给的信的缘故。
在那些信,“我爱你”必不少,除此外,毫不吝啬现了段诸“有你的冬,比有你的春,更让我感温暖,让我的世界满了鲜花”热情的文字。我读着觉不意思,姨妈却豪我说“很棒吧”,真令人羡慕。
姨妈让我了一封写给姨父的信,己写的就觉害羞呢。不,那封信非常完。虽信中使了敬体,显有些生疏,但整封信称姨父“亲爱的” ,那恰其分的尊敬与爱意,让我写的信给你呢。
虽我很努力,不不论是“亲爱的”的称呼,是敬体的写法,我说是一场苦战呀。
的人真是浪漫主义啊!
一始就写完的信比较困难,不,我准备信纸钢笔,消除掉周围的噪音,静静坐在桌前,情……(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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