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候,跟伙伴搭船邻村社戏。途中,岸偷摘了田的青蚕豆,在甲板支锅煮了吃……篇文章是从中课本读的。我忘了鲁迅怎描绘社戏的,却记住了青蚕豆的香味。
在鲁迅的记忆中,青蚕豆所吃,恐怕有几因素。首先,它是刚采摘的,新鲜不再新鲜了,又直接河水煮,洋溢着乡野气息。其次,在夜行船剥食新煮的蚕豆,眼繁星,耳听流水,肯定别有一番滋味。加是跟朋友一摘、一煮、一吃,气氛很热闹。食(哪怕就是再简单不的青蚕豆)需与人分享才有味。皇帝每顿面几十甚至百菜,有众太监在旁边侍候,每菜尝一筷子,但胃口是不,因他是在“吃独食”。吃饭快变一礼仪(同检阅陆海军三军仪仗队),就意思了。
,有最重的一点。许食物,是候吃的最难忘。人在候,饮食方面的阅历尚很有限,味蕾保持着童贞般的敏感,品尝食物的原汁原味。正初恋,纵青涩稚嫩,却不复。
人在候最馋。人在最馋的候(则是最饿的候),吃东西最香。
我常常感叹某些食物不候吃了,是因我已不太……(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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