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在1916年10月给陈独秀的信中列举了新文的八条原则:
一曰不典;
二曰不陈套语;
三曰不讲仗;
四曰不避俗字俗语;
五曰须讲求文法结构;此皆形式革命;
六曰不无病吟;
七曰不摹仿古人;语语须有我在;
八曰须言有物;此皆精神革命。
1917年,胡适是国哥伦比亚的研究生,他在《新青年》表《文改良刍议》,提倡使白话文写,石破惊,引很反响。唐德刚先生在《胡适杂忆》中透露,胡适写那篇文章,原是在国主编的《留生季报》的,是抄了一份给陈独秀主持的《新青年》。不却因此造中国的新文运动。
1917年,胡适从国,留回,他在横滨渡船的候张勋复辟的消息,感慨说,中国根本的问题不是一制度问题,是人的素质,文化观念问题。他决回国二十年不谈政治,谈文艺重新塑造国民的灵魂。
1917年,留七年的胡适从国回国内,让他吃惊的是,七年内竟有版一本哲方面的中文书籍。最在海翻了一整,才找一本《中国哲史》,者不提此见解:“孔子既受名”“与合德”。胡氏说:“(……(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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