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一切无效,或许真相就保留在不眼的物中。
——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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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各公安机关着力的法医尸体解剖室建设,部分县市区建设立了公安机关专的解剖室。虽解剖室的建设改善法医的工环境,杜绝一些露解剖带的社影响,但在给“尸体解剖室”统一名称的候,闹不少笑话。
比某市公安局在解剖室门口挂“XX公安尸体解剖室”,围观人等就说:“难不解剖公安尸体?”是二,牌子就改了“××公安局法医尸体解剖室”,围观人等又议论了:“原法医早晚变尸体啊。”局长恨直咬牙,拍桌子改“××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属尸体解剖检验室”,二秘书汇报:“字儿太,牌子印不。”
了不产生歧义,统一全省解剖室的名号,应各的申请,省厅召了专门的意见征求,召集了各有文采的法医研究了一通,最定稿“××市公安局法医尸体解剖室”。
“原加了字,就不有歧义了啊。”宝犹醍醐灌顶。
方案的法医更是扬扬,始吹己在候语文绩有,若不是有背景,语文课代……(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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