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三十日,东京方法院判决,驳回猪原方面的临处分申请,并承认了纳尔逊方面的主张。
法院的理由是:N·I公司与WWA公司合并不属违反合同的行。N·I公司是猪原·纳尔逊饭店的业务受托人,猪原方面与N·I公司的合同继续生效。因比,该饭店的总经理亨利·斯特劳斯曼的职务照旧。
法院判决:
⑴猪原方面不妨碍总经理斯特劳斯曼氏的营业活动。
⑵猪原方面不通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宣传机关表取消与N·I公司的业务委托合同的声明。
此判决猪原方面虽早有准备,但是抑制不住内的忿忿不平。他再次向法院提申诉:纳尔逊方面违反合同已既实,法院无视一实,做了不公正的判决,我向高级法院提诉。不公正判决决不罢休。
尽管猪原方面摆了一副准备东山再的英雄姿态,但是,在人目中,猪原方面是彻底败北了。
新闻报纸一反前倾向猪原方面的论调,悠改变了态度,真是翻手云,覆手雨。
他犀利的笔调写:
“猪原方面认此业务委托合同是N·I公司借别人物谋己利的手段,不是从人感。签订合同的人,猪原集团原经理猪原留吉氏,正……(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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