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普根酒吧找了丹尼男孩,普根酒吧在西七十二街,是他的老巢。他坐在他常坐的那张桌子前,桌摆了一瓶冰镇俄罗斯伏特加。他弯右腿,右脚不偏不倚落在左膝,他正在检查他的鞋子。实那是一双半筒靴,灰黄色,有点鞋跟。
“我真弄不明白,”他说,“你认不认是什皮?”
“是不是鸵鸟?”
“错,”他说,“正是让我烦的方。你见鸵鸟吗?”
“很久前在动物园见。”
“我在电视见。《》啦,《国理杂志特辑》啦。很壮丽的动物。不飞,但跑极快。有人杀的动物,就是了剥它的皮做靴子。”
“听说他现在的技术不错。”
“它被杀不紧,”他说,“让我不舒服的是太浪费了。老,有它的皮被拿利。果它的吃又不同了,但一定不怎吃,不整城的餐馆早就放进菜单了。”
“鸵鸟片。”我建议。
“我在鸵鸟皮靴。但你有有明白我的意思?我眼前有一幅景象,数千的鸵鸟尸横遍,就像在平原的水牛一。”
“它是贪婪的鸵鸟剥皮人的受害者。”
“由传说中的鸵鸟比尔 领导。难你不觉很浪费?”
“我是的,但你穿的是一双很……(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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