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始两前,一凉爽的星期二午。我的那一从阿姆斯特朗酒吧始,我正波本加咖啡惯常的“平衡动”——咖啡使一切速度加快,波本酒则使一切速度减慢。我正在《邮报》,且我所阅读的内容十分投入,因此根本注意他拉我面的椅子坐。他清了清喉咙,我抬头他。
他是有一头黑色鬈的子。他的脸颊凹陷,额头饱满,留着山羊胡,但是的胡子刮非常干净。透厚厚的眼镜,他深棕色的眼睛显夸张,却炯炯有神。他说:“在忙,马修?”
“。”
“我跟你谈一。”
“问题。”
我认识他,但不是很熟。他叫格拉斯·富尔曼,是阿姆斯特朗的常客。他喝不是很,但是每星期总四五次,有候带一女伴,有候就他己一人。他通常叫杯啤酒,就谈一儿的运动、政治或任何的话题。据我了解,他是,虽我不记曾经听他讨论己的品。不他显混不错,因此不需有别的工。我问他有什。
“我认识的一伙见你,马修。”
“哦?”
“我猜他雇你。”
“带他呀。”
“那不。”
“噢?”
他始说些什的候,特……(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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