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公元1368—1644年)官按其设置分中央官方官两类。
国子监六堂每堂设堂长一人,管理全堂务,堂长有集愆簿,登记生所犯失,并按其次数寡定处罚的轻重,堂长检查堂内监生入。国子监的管理极严格,所教职员的人选特别慎重。司业一职,往往特选士、尚书、侍郎充任,见教官重视的一斑。
明朝国子监有南北分,南京国子监规模恢弘,环境优,除正堂支堂主教活动的场所外,有书楼、圃、馔堂(餐厅)、号房(生宿舍)、光哲堂(外国留生宿舍)、养病房、仓库、文庙等建筑。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明祖增设北京国子监,从此便有南监、北监分,不北监规模不及南监。
明代在国子监习的生,通称监生。因其入资格不同,监生又分“举监”、“贡监”、“荫监”“例监”。试举人入监习的监生,称“举监”;方府、州、县生被选贡国子监习的监生,称“贡监”;三品官子弟或勋戚子弟入监习的监生,称“荫监”;庶民捐资纳粟,政府特准许其子弟入监习的监生,称“例监”,亦称“民生”。此外,在国子监习的有邻邦高丽、日本、暹罗……(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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