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考试制度

魏晋南北朝期是中国古代历史由统一转分裂长期战乱的期。期校教育废置无常,特别是国办的官,在数量减少了,校教育总的趋势是在走向衰落。从校教育的考试制度言,魏的太考试制度比较健全。

魏文帝黄初五年(公元224年)正式立太洛阳,并制定了“五经课试法”。是东汉桓帝永寿二年(公元156年)太课考制度的继续展。既沿旧制,又略有不同。它规定刚入太的称“门人”,经两年习,考试通一经的才称“弟子”,正式的太生,考试不及格者,革除籍,遣回原籍。实际头两年等是预科生或试读生。弟子继续在太习,每隔二年或三年增试一经。通二经的,称“文掌故”。不及格的,继续求,两年再考。通三经的,称“太子舍人”,不及格者继续习,届再考。通四经的称“郎中”,不及格者随届再考。直通五经,随才叙,授予更高的官职。说明魏的太,仍考试儒经典主,目的在培养封建国的官吏。太生在校习期间,即做官,年级越高、通经越,官位越高。在太毕业,不需经政府其他部门的考试即任职。考试制度……(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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