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一很奇怪的动物。
有些人生不怕,不怕,就怕父母的一句责骂。
有些人生彪悍冷酷,杀人麻,绝不怕死。
有一类人,生不怕,死不怕,失一切是剩怨恨不惧。
但是他不失尊严。
但是阿布舍不同——
阿布舍很穷,候住在印度一偏远的镇,父母是最贫穷的人。
他一生劳碌,是了吃饱活,安安稳稳的活老。
阿布舍穿的是补丁的衣服,吃的是吃少的食物。
他又瘦又,十岁像一六七岁的孩子。
就算是同村的人嘲笑,不愿意他一玩。
渐渐的,阿布舍誓,有一绝不允许别人嘲笑他,不允许敢在他面前露任何一丝不屑的神情。
末世了。
母亲被野兽分食了。
父亲在临死与一头野兽同归尽。
野兽掉落了一件极品的三级的变异星灵珠。
正是从枚珠子中,阿布舍有了活的资本。
阿布舍渐渐变强,年所有嘲笑他,在末世所有轻视他的人死了。
他一步步走守护者的位置。
就算死,从有人再敢轻视他。
现在他落陆宇的手中,求死不。
他的面色不再平静。
他了暴烈王,愤怒:“暴烈王,你违背了我的约定,竟与陆宇联手杀我?”
暴烈王……(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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