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期读红,我最不忍读的是七十七回,最不爱读的是七十八回。不忍读七十七回,是因内的情感太与书中的宝玉共鸣了。其实,那是曹雪芹高超文笔的胜利。他经反复的精雕细刻,从八回宝玉酒醉回绛芸轩,晴雯迎埋怨他,他晴雯冰冷的手渥在己温暖的手那细节始,迤迤逦逦,撕扇、补裘等重场戏,及摔帘取钱偷听宝玉麝月语、爆炭般一丈青乱戳坠儿的手等等琐细的穿插,一由着己子生活的真率诚挚的生命,鲜活塑造了,使我觉恍惚跟人生活一段。一生命的抱屈陨灭,怎不令人肠断碎?
晴雯的生存态度,是有违封建礼教的。王夫人剿灭晴雯,是一次给宝玉“扫荡外围”,促其归顺礼教的“严肃整顿”。确实是件的本质。但往深探究,就现,那其实是一惊动的格悲剧。格即命运。从贾母屋的绛芸轩,怡红院的绛芸轩,在有长、管等外部势力进入监管,面的生态环境,读者是非常熟悉的。由宝玉的纵容,或者说是带头,那面充溢着由浪漫的气息,六十三回群芳夜宴例,哪是有晴雯、芳官恣意狂欢,就连袭人,不喝酒唱曲,……(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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