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芝加哥联邦诉法院法官的理查德·波斯纳,很是一思流派的最著名的代表人物。他撰写了不少专著论文。他所撰写的《正义的经济》一书最清晰反映了他的法律哲观点。该书的主题是:法律规则及(更广义的)一般政治制度应根据它是否促进了“财富最化”的标准予评价,即法律规则或制度安排是否有助增加社总财富。波斯纳社财富界定“金钱依托的选择的综合满足”(该书61页)。他财富最化的观念同正义观念联系,认一使其财富达最的程度的社便是一正义的社。,他便将财富最化了一伦理原则(该书115页)。
波斯纳确信,由市场乃是增加社财富的最佳手段,完全市场总的说效率是最高的,因此政府应尽少干预市场的运。波斯纳认,法官所创造的普通法规则提高了经济效率,因普通法不分影响契约由有财产权。他认,制定法近期表现一调节倾向,提高经济效率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他赞称那由展有竞争利益予优先考虑的法规。他承认,体现公益目的的调整法规有是必的,弥补建立在……(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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