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定(1135-1198),南宋律、理。字季通。建阳(今属福建)人。他是著名理朱熹的弟子。
蔡元定的父亲蔡是著名的理,他识宏富,在易象、文、理等方面无所不通,中年有归隐意,遂返回故乡,迁居风景优的武夷山。
就在,蔡元定始了启蒙习理生涯。绍兴二十年(1159),蔡元定遵父遗命,拜朱熹师,跟随他讲习凡四十年。
蔡元定有著流传,其中,《律吕新书》《燕乐》是谈音乐的。
我国在先秦期就已经现了“三分损益律”,是一不平均律,且在生十二律,不回律,因此,在施“旋宫”,就遇很的麻烦。所,有人就主张在生十二律继续生,比汉代京房的六十四律,宋代钱乐的三百六十律,但理论有神秘色彩无实价值,并不取。蔡元定则提十八律的理论,即按十二平均律生十二律,继续生六律,就十八半音,就是十八律,,就一比较完整的七声音阶。在理论,十八律合理解决了三分损益律的转调问题,有一定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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