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公元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与日本代表伊藤博文再次坐一,履行议约的最一程度:画押钤印。
此条约因在日本马关的春帆楼签订,人习惯称《马关条约》或《春帆楼条约》。
条约规定:清政府承认朝鲜“独立主”;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及附属岛屿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两亿两;增重庆、沙市、苏州、杭州通商口岸;辟内河新航线;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免收内税;换俘虏,中国即行释放日本军间谍或被嫌逮日本臣民,并不逮捕日军服务的人员。关割让辽东半岛一条,中日又特别搞了补充说明,说明强调:中国库平银三千万两赎回该岛,正式条约签署。
李鸿章总算三千万两白银保住了辽东半岛。
,连伊藤博文不不承认,逐回张荫桓、邵友濂同意李鸿章议,是败招儿,否则,日本绝不失辽东半岛。
伊藤博文一次陆奥宗光说:“无否定,中国的李鸿章,的确是外老手。人很了不!我低估他了。”
陆奥宗光:“李鸿章马关,从有像今晤费尽舌进行辩论的。他许已经知……(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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