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
火物,不见,必丽物有形。故“离”象,取火。
利贞,亨。畜牝牛吉。
《彖》曰:“离”,丽。日月丽乎,百谷草木丽乎土。
言万物各其类丽。
重明丽乎正,乃化;柔丽乎中正,故“亨”,是“畜牝牛吉”。
六丽:二、五是柔丽中正。物相丽者,不正则易合难久,正则难合终必固。故曰“利贞,亨”。知其所畜,视其主。有是主,畜是人。有其人无其主,虽畜不。故柔主,则所畜者,惟牝牛吉。
《象》曰:明两,“离”;人继明照四方。
火其所附,则一炬传千万;明其所寄,则一耳目尽,续吾明者众矣。
初九:履错,敬,无咎。
《象》曰:“履错”“敬”,辟咎。
六爻莫不相附离。火灾者,故常附。初九附六二者,柔附刚者,宁倨无谄;刚附柔者,宁敬无渎。渎其所附(1),则弃者。故初履声错敬(2),辟相渎咎。
(校注)
(1)渎其所附:《苏氏易传》“渎其所附”,“”字衍。
(2)错敬:《苏氏易传》“错敬二”,亦通。
六二:黄离,元吉。
《象》曰:“黄离元吉”,……(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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