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国有资产如何公平“减持”?

尽管今已有“立法太滥有法不依”说,但是处置公共资产的,我是不是应该先立法呢?比方说叫《国资减持法》、《产权明晰法》,不管叫什,它应该既体现公共委托与监督代理易的公正精神,有关资产评估、公竞价、失问责等程序规定,便“减持”程够合乎程序正义。

前些候“国有股减持”引的轩波表明:今国有股否减持已经不是问题。但国有股何公正“减持”,仍引尖锐的矛盾。十六随着国有资产分级管理,各级政府有了明确的处置权。人普遍预料国有资产“减持”的进程加快。但正“减持风波”表明的,国有资产否“减持”早已不是问题,但何公正“减持”?问题恐怕比“减持”争更尖锐。

表面,“减持”问题似乎存在着“效率与公平”争。重“效率”者认关键在国有资产给“人”尽快改进经营绩效,重“公平”者认关键在国有资产必须卖高价避免公共财富流失。那剩的问题就是:假“人”不愿高价怎办?

问题未免太简单了。实际真正的问题在:在人力资本与资产素并未市场化的情况,谁有权、并且依据什……(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

拒绝“原始积累”目录+书签改革走到了十字路口——蒋铁刚访谈秦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