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人喊我的名字:“布雷德!”
那是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周日早间报播的二。星期三。六月甸。
气晴朗,阳光明媚。我整午在,咕噜噜直响的肚子提醒我错了午餐。我本派我的秘书给我买三明治,正在做的比我跑腿更重。另外,我享受一阳光。丹佛的市区是城市规划的典范——宽又令人愉快,建筑物低低的,便采光。
我的目标是街面的一熟食店,硬面包圈及再点别的,我的脑子除了一咸牛三明治外有别的。,我听有人叫我的名字。
“布雷德!”
始,我是我的一工人员因我忘了什在提醒我。但我转身,我现我不认识那向我快步走的男人。他约三十五六岁,很粗俗的子,长长的棕褐色头脏兮兮缠结在一。一间,我他是在我的某一项工程中干活的建筑工人。他的穿戴像那人:破旧的工靴、脏脏的牛仔裤、一件皱巴巴的劳动布衬衫、袖子卷了。我擅长的是记住人的面容,我确定他的巴有条两英寸的伤疤。
“布雷德!帝,我无法相信!”那男人一磨旧了的背包扔在人行。“年了!全……(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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