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森沿着低矮的灌木丛前行。
那凶手在路快步疾走,手插在兜。
很,安德森——手受限制,就那容易拿刀了。
慢着,他又担:果他兜藏着手枪,怎办?
行,留神点。
有,别忘了他携带梅斯催泪毒气,或是胡椒面,或是其他什催泪毒气。
或者,他突转身撒腿逃。此,安德森尚未采取什策,不知待逃逸的重罪犯采什规则?否朝凶手背枪?
他制服许罪犯,但每次有像弗兰克·毕肖普那的警察做援,弗兰克他言,枪击执行危险的逮捕行动,正安德森C十十语言编程一,不是常便饭。
此刻安德森朝凶手更靠近了一点,幸着雨,掩了他的脚步声。他正分别沿着一排高黄杨树的两侧并列前行,安德森翼翼不让方注意己。透雨幕他斜眼瞥了一罪犯的脸,中感十分的奇:是什使年轻人犯一系列此怕的罪行?奇类似他检查软件代码或计算机组负责调查的案子苦苦思索产生的奇——不此刻的奇更加强烈,因,即便他深谙计算机科原理,且了解门科所导致的犯罪行,眼前罪犯安迪……(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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