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享初年,厩桥御城内有青年武士轮值守夜。一夜降雨,诸士群聚一处,聊怪谈。内有一名曰中原忠太夫者,人胆果敢,与在座先辈论及世究竟有无鬼神,久久不结论,便提议不趁今夜雨,所谓百物语测度是否将有妖怪现身。闻此提议,年轻气盛诸士纷纷同意。众人便青纸覆灯口,置五房外书院内,旁立一镜。灯内依传说规矩插有灯蕊百支,话毕一则,拔除灯蕊一支,先取镜观己颜,便退。因不点灯,其间五房一片漆黑。众人便依此法进退——
且慢,剑进打岔:
“与次郎,是份什的文献?”
“什的?此言何意?”
文献不是林林总总?位巡查捻着添了几分威严的胡子说:
“知份究竟是虚构的故,是随笔什的?”
不就是怪谈?与次郎回答。
再怎追究,是毫无意义。
管他是谁叙述的、谁听了记的、何什的情况写的——冠一怪字,记述就不值采信了。
与次郎,哪管是正史是野史,加怪字,必定是某理由。姑且不论是什的理由,或许是情本身怪异——不怪异怎?或许是顾及者或读者的体面什的,才刻意冠了字眼儿……(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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