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有在深入研究了人,才创造人物,就像讲一语言就先认真习语言一。既我够创造的年龄,那就满足平铺直叙了。
因此,我请读者相信故的真实,故中所有的人物,除女主人公外,至今尚在人世。
此外,我记录在的部分实,在巴黎有其他的见证人;果光靠我说不足凭的话,他我面证实。由一特殊的机缘,有我才故写,因唯独我洞悉件情的始末,除了我谁不写一篇完整、动人的故。
面就讲讲我是怎知些详情细节的。
一八四七年三月十二日,我在拉菲特街一张黄色的巨幅广告,广告宣称将拍卖具量珍玩。次拍卖是在物主死举行的。广告有提死者的姓名,是说拍卖将十六日中午十二点午五点在昂坦街九号举行。
广告附带通知,在十三日十四日两参观住宅具。
我向是珍玩爱者。我,一回不坐失良机,即使不买,。
二,我就昂坦街九号了。
间早,是房子已经有参观的人了,甚至有女人。虽些女宾穿的是鹅绒服装,披的是司米披……(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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