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rBegri e ealsSolcher)
§163
概念本身包含面三环节:一、普遍,是指它在它的规定它身有由的等同。二、特殊、亦即规定,在特殊中,普遍纯粹不变继续它身相等同。三、体,是指普遍与特殊两规定返回身内。身否定的统一是在的特定东西,并且同是身同一体或普遍的东西。
〔说明〕体物与现实物是一的,不前者是从概念产生的,因便被设定普遍的东西,或身否定的同一。现实的物,因它最初是存在本质潜在的或直接的统一,故够生。但概念的体是纯全的东西,且并不复象原因那带有另一物产生的假象,却是它己。——但体不了解是直接的体,我所说体物或人那。意义的体在判断才现。概念的每一环节本身即是整概念(§160),但体或主体,是被设定全体的概念。
附释一:一说概念人目中总是一抽象的普遍,是概念便常被界说一普遍的观念。因此人说颜色的概念,植物动物的概念等等。概念的形则被认是由排除足区别各……(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