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是星期四,气晴朗,必是温暖的晴。父亲穿我在兹市坚持替他买的那件亚麻套装,潇洒很。不他一直嘀咕着牢,说什他又不是“百合花” ——随便什意思是——且整整半拒绝踏克莱半步,怕被熟人撞见。
那的一些细节——或许最重的是,我注定待在兹——有照相般清晰。我记替父亲买了一条漂亮的橘色领带,色彩有点鉴赏力的人知,配亚麻套装简直是完组合。我替他打领带,他不断嘀咕着抱怨,不高兴极了,一脸像通缉犯或穿囚衣的表情。怜的老爸!他真是无救药保守,让我更乐他打扮一点——关爱的举动,他恐怕完全不领情。
“我山逛逛。”我建议。
“穿身怪衣服?”
“!”
“你休,我才不。”
“噢,嘛,”我说,“别那老古板,今气。”
“门有,”父亲低低吼着,“何况,我——我不太舒服,左腿又犯风湿了。”
“山的干爽空气让你犯风湿?胡扯!我找雷恩先生,让他你的漂亮新衣服。”
是我一路散步,我在路旁采了一野花,父亲忘了他身的衣服所带的……(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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