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下工作(1927-1934) 押我去榆林的六个日日夜夜

我被捕,党千方百计的营救我。一方面我所遭受的惨无人的“待遇”公诸众;一方面动全县教育界人士联名书,愤怒指责官方的暴行,强烈求释放我。敌人认我是他破获安定县党组织的关键人物,不轻易释放;但又怕态闹,无法向主子待。是采取了“一箭双雕”的做法,即迫使安定县将我的案子呈送陕西省军法审处。此既继续审讯,又缓群众义愤。7月30日,敌张建南的一连我从安定县城向榆林军法处押解。

31日经瓦窑堡河东村,父老乡亲我送行。我的老父、我那刻担惊受怕的妻子及哥侄儿、侄女等亲友,眼着身受重伤的我将拖着沉重的手铐脚镣远行,且前途险恶,悲痛绝。押送我的人,前面一排30余人,左右两排手持了刺刀的钢枪,挡住两边前送行的群众。我面带笑容抬了镣铐的双手示敬意,我老父说:“我是有罪的!您老人不份伤。哥及侄儿乡亲照顾您的。我决不给您乡亲丢脸。您应该我骄傲才,千万保重!”我步履蹒跚,坚定的向前走。

1933年8月1日,经90华的艰苦跋涉,不容易了清涧县城。我被押在守所的死囚牢。敌人加……(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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