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下工作(1927-1934) 狱中日月

1933年9月8日,我被转陕西省高等法院三监狱,该监狱关押了许政治犯。我前,党组织就已经了解我在审讯中的表现,故我被关押石奇等人的牢房中,张资平、冯锦江、杜鸿章、窦绍庭、何佩章(何子玉)、朱有康、朱明、李惠友、胡毅民、窦增荣等几十难友,我送水送饭、送衣送物、送被送褥,森森的牢房洋溢着暖融融的战友情谊。同志在极端困难的条件我此盛情款待,使我热泪盈眶。

石奇向我介绍了狱中的情况。他本人是横山人,榆林六中即将毕业的生。他说陕北部分县的党、团组织,由叛徒卖遭破坏。假装疯子的张资平被判刑七年。朱有康、朱明、李惠友等未定刑期。他介绍了牢房中的习、生活情况,及敌斗争的经验。

监狱局定了刑的政治犯编进“磨面组”、“修建组”、“针织组”中从繁重的劳动,全部果被监狱局攫取。

杜鸿章、冯锦江等在“磨面组”,所有磨的面粉被守、狱卒掠走,倒手赚钱。我却剩的麸皮掺沙子的米搅在一充饥。政治犯是一些营养极差的年青人,每从凌晨一直干夜半。了给难友赚些麸皮换取粗粮改善生活,他硬……(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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