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八章 灭绝人性的“四·一二”大扫荡(1941.4.12)

1941年4月12日至20日,日寇冀鲁豫边区抗日根据,动了一次规模的“扫荡”(史称“四·一二”扫荡)。在“扫荡”的9,日寇实行灭绝人的“三光政策”,使冀鲁豫边区抗日根据遭了旷古未有的浩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了极其惨重的损失。

冀鲁豫边区抗日根据位河北、山东、河南三省界,在华中华北的结合部,处华中、华东、华北延安的通,“确保太行山,沟通山区与平原的联系,扼往日军南西进,着很。” 特别是处边区中的内黄、高陵、卫河、顿丘(三县是抗日战争期的新设县)等沙窝区,古就是兵必争。1938年9月,杨志、崔田民同志根据18集团军总部的命令,率115师344旅一部,翻太行山,从豫北的淇县、汤间越平汉铁路封锁线,在滑县同先期达的689团合。经一月的战,基本肃清了平汉路东、漳河南、卫河两岸近百内的伪军土顽部队,辟了沙区抗日根据。1940年,区党委、行署、军区、分区等党政军领导机关军工厂、印刷厂、炸弹厂、医院、银行等,驻扎在硝河两岸的邢固、千口、店、柴村、杨固等村。沙区了冀鲁豫边区抗日斗争的……(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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