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明初政治,亦有几点特长处。
(一)明初校贡举制度
明主一面废宰相,重刑,一面却极重校。明主盖知政治不不读书人,故一面加意培植养,一面却设法削其权任,杀其气焰。
洪武八年,颁行校贡举宜。此据永乐典,见全祖望集。
生员分二等。
一、府州县舍生员。有定额,四十人差,日给廪饩。
二、乡舍生员。无定额,三十五置一,名“社”。
府、州、县舍生员资格,官员子弟,及民俊秀、年十五、读四书者充。
其科有经、史、分九经、四书、三史、通鉴、庄老、韬略等。礼、律、乐、、算等项。晨习经、史、律,饭治书、礼、乐、算,晡习。余力诏诰、笺表、碑版、传记等应文字。
其考试分按月考验,及三年比。
贡至行省,拔尤送京师,并妻、子资送。
贡士子临轩召见,说书一,试文字、、算。分科擢。有经明行修、工习文词、通晓四书、人品俊秀、言有条理、精习算法诸科、诸科备者,次降,不通一科者不擢。
其任有御史、知州、知县、教官、经历、县丞、部院书吏奏差、五府掾(yuàn)史不等。
其乡舍师资,由守令择有行者教。在子弟……(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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